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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各类托育机构、3岁以下婴幼儿早教机构、亲子园应依法暂停开展入托、保育服务和

时间:2023-03-27 18:00人气:来源: 小猪生活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托育机构相关工作的通知》(国卫人口函〔2020〕23号)和省卫健委相关要求,为全力遏制疫情蔓延婴幼儿早期教育,切实保障3岁以下婴幼儿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精神,我市各类托育机构、3岁以下婴幼儿早教机构、亲子园应依法暂停开展入托、保育服务和线下培训活动。

婴幼儿早期教育

国家卫生健康委要求:

婴幼儿早期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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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按照地方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切实发挥牵头作用,积极协调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托育机构的监督管理。

婴幼儿早期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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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指导各类托育机构可依法暂停开展收托、保育服务,具体恢复入托时间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婴幼儿早期教育

三、指导面向3岁以下婴幼儿的早教机构、亲子园等,暂停开展线下培训活动,鼓励利用互联网等信息化手段提供服务。

婴幼儿早期教育

温馨提醒

在未接到恢复入托时间通知前,请广大市民切实保障好自身及婴幼儿健康安全,切勿擅自入托。如发现有违规情况婴幼儿早期教育,请拨打电话:

厦门市:0592-

思明区:0592-

湖里区:0592-

海沧区:0592-

婴幼儿早期教育

集美区:0592-

同安区:0592-

翔安区:0592-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