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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血夫妻致19人感染艾滋病及乙肝和丙肝 【感染性与传染性疾病讨论版】

时间:2023-08-04 09:00人气:来源: 小猪生活

卖血夫妻致19人感染艾滋病乙肝丙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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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宫外孕”输血染“艾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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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通过采访本案当事人及其家属、代理律师和其他了解情况的相关人员,得知这起艾滋病感染事件的导火索发生在杨某身上,如今她已离开人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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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国家疾病监控中心的调查,2002年6月8日乙肝病没感觉好有感觉好,杨某因腹痛被送到农场职工医院,经B超检查是“宫外孕”。医生说,需要输血,并让家属李某找血源。医院一位周姓大夫建议他用“血鬼”(当地对卖血者的贬称)的,李某同意了 [医学教育网整理发布]。医院抽取了一个绰号叫“孙老四”的卖血者400毫升血液输给杨某,为此,李某支付了600元输血钱。没想到这次输血埋下了祸种:杨某两年后检查出了艾滋病,不到三个月便死亡。很快,国家疾病监控部门通过流行病学调查认定:患者是被北安建设农场职工医院非法采供血感染上了艾滋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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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血夫妻害惨19人

与此同时,国家权威部门对这起输血导致感染艾滋病案进行彻底调查,最终发现:从1997年至2002年的6年间,北安建设农场职工医院非法采供血导致至少19人感染艾滋病,这些被感染者均是因为输血原因感染上艾滋病的,无一因自身的不良习惯导致。

艾滋病感染者刘某,1997年3月6日因腹痛到北安建设农场职工医院就诊,在医院进行阑尾手术时发现患者是宫外孕大出血。医院化验员杨某介绍来一名卖血人,当时输给她800毫升血。术后患者身体状况一直不良,直到2004年9月30日,刘某被确认因非法采供血感染了艾滋病及乙型肝炎。

艾滋病感染者于某,1997年3月10日因宫外孕到被告医院就诊,在亲属供血200毫升后,院方又找来卖血人输血2袋,患者付卖血人血费2000元。2004年9月18日,于某被确认因非法采供血感染了艾滋病和丙肝。

艾滋病感染者邱某,1997年5月16日医院检查诊断为“右侧子宫输卵管破裂”,需手术及输血治疗。院方化验室人员提供了“孙老四”卖血。2004年10月3日被告知本人因输血感染艾滋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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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在这19人中,有9人是因怀孕分娩而输血感染的;有3人是由家人间接感染的;其余的有的是因为子宫出血,有的是因为输卵管破裂,有的是因为外伤,还有的是因为出血热而输血感染的。他们大部分只有30多岁。最可怕的是,一个小孩才5岁,而他的感染史却超出他的年龄。在他尚未出生时,就因母亲需要剖腹产输血而“垂直”感染了艾滋病。一家感染两人者,除了这母子俩,还有两对夫妻。他们都是妻子在医院生产时输血感染了艾滋病,最终丈夫也被感染。还有两人,不仅感染了艾滋病,还感染了乙肝和丙肝。巨大的病痛、可怕的阴影乙肝病没感觉好有感觉好,让这些被感染者喘不过气来……

据了解,这些人都是被当地卖血者“孙老四”夫妇感染的。当记者来到事发地时,“孙老四”夫妇已经相继病发身故。据当地老乡介绍,他们夫妇是外乡人,几年前从外地来到农场,没有固定的工作,常年靠卖血为生,是当地有名的“血鬼”。1997年4月,曾在8天时间里,孙老四的妻子就卖了3次血给同一个人,总计1200毫升,而按照有关规定这是被严格禁止的,可在医院的“导演”下,这对夫妇成为最踊跃的“献血”英雄,最终导致一幕幕人间悲剧的发生。

“掮客”医生被判刑

今年6月14日,北安建设农场职工医院非法采供血案刑事审判在北安农垦法院宣布开庭。被公诉机关指控犯罪的被告人分别是:王军,长期担任建设农场卫生科科长兼职工医院院长,案发时已退休;李志勇,长期担任建设农场职工医院副院长,案发时已继任院长;杨旭,长期担任建设农场职工医院门诊部主任兼检验室负责人。法院经调查得出结论,王军、李志勇、杨旭担任建设农场职工医院院长、副院长、检验室负责人期间,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及《黑龙江献血条例》的规定,在临床应急用血中,明知本单位不具备检测艾滋病病毒抗体的条件,非法采集、供应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血液,侵害国家血液管理制度和公共卫生安全的行为,构成非法采集、供应血液罪,分别判处三人有期徒刑2年、5年和10年并处以相应的罚金。

感染者维护权益艰难

在采访过程中,记者感觉到这些患者面临的首要问题就是治疗。患者王某的妹妹为了姐姐和其他的病友,辞职当了一名志愿者,她在接受采访时说,这些感染者目前的治疗状况堪忧。他们只能从有关部门获得免费的抗病毒药物,在身体有所不适时,他们只能到曾经令他们感染的这家职工医院来治疗,这是遵照农场的“指示”,也就是说他们完全失去了治疗的主动权,任何治疗都是要在农场的“同意”下进行。感染者赵某(化名)说,他们也不知道如何对待和判定自己的病情,哪怕是发烧感冒,没人告诉他们这病是否与他们所受的感染有关,只能听从医生的安排。他们也曾想过要到有治疗能力的医疗机构去接受治疗,但贫困的生活使他们不可能负担得起这笔费用,农场方面也拒绝负担。

据一位患者家属介绍,目前感染者所服用的药物施多宁、司他夫定、拉米夫定等,副作用大,令他们苦不堪言,他们必须严格定时定量服用,不能有一丝一毫的差错。如果晚服用了一小时,体内的细菌就会成百上千倍地增长。拿司他夫定来说,这种药物会使服用者身体的脂肪全部堆积在腰腹部,连正常的活动都无法进行。他们曾咨询过有关专家,也有一些效果好、副作用小的药物,“但这些药物在我们这种地方是搞不到的,而且也买不起”,王某的妹妹说。

这些感染者的法律维权也更是难上加难。承担此案民事赔偿诉讼的代理人周律师介绍说,虽然农场职工医院对他的这些当事人造成的伤害事实非常清楚,但当事人还是要有足够的心理准备来应对法律上的难题:在索赔项目中有一条是今后的治疗费用问题,这一点是没有依据可以遵循的,让患者举证就更加不容易,因为在艾滋病方面从来就没有一个标准来衡量。再就是感染者的伤残鉴定也是难题。在我国的医疗纠纷中,伤残鉴定是必不可少的,但就艾滋病的伤残鉴定没有先例,对与其相关的治疗、误工、护理等标准的判定也会直接产生影响。种种问题都给这些感染者维护权益造成了很大的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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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艾”从关爱患者做起

记者在北安的采访中始终感觉到的是阵阵的寒意。这些被感染的人正遭受着来自各方面的痛苦与压力,不但亲友对他们缺乏理解与关爱,就连给他们造成伤害的机构对他们的态度也是惊人的冷漠。在那里的农场职工医院,记者找到了专为这些人设置的名为“芳草地家园”的病房,但看到的是一处大门紧锁的简陋建筑物。据一位感染者介绍,里面非常简陋和寒冷,完全没有像名称那样的“家”的感觉。有位患者说,他们从来也没看到过自己和家属的体检报告,而且也没有人主动来关怀他们,这令他们感到万分的无助,像是自己做错了什么事,更觉得被所有人遗弃。

人们缺乏对艾滋病相关知识的了解,恐惧艾滋病,误解、歧视艾滋病病人,更使得艾滋病患者隐瞒病情、抗拒治疗、自我封闭,甚至产生报复心理,无形中助长了艾滋病的扩散,这比缺医少药更可怕。有艾滋病专家曾指出,防止艾滋病进一步扩散的首要途径就是尊重病毒感染者。

对于这起数额巨大的集体诉讼案,本案的代理律师周先生说:“之所以提出这个额度的诉讼请求,是从被感染者的生活、生存需要出发,按照相关的法律条款累计出来的,虽然这个官司不好打,但我会一如既往地坚持下去,为他们讨到一个合理的法律赔偿,也为他们的治疗创造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