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居家工作生活期间诉讼服务工作
相关事项的通告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切实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健康生活温馨小提示,根据中央和省市区委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省高级人民法院、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安排部署,现将西宁市城东区人民法院关于居家工作生活期间诉讼服务工作事项作出如下调整:
一、自2022年10月25日起,西宁市城东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信访接待室、立案大厅、东川人民法庭、十里铺人民法庭等接待群众来访场所暂停现场办理,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二、尽量选择诉前调解。疫情防控期间,对于各项矛盾纠纷,建议当事人优先选择人民法院诉前调解的方式,低成本、多渠道化解纠纷。当事人可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或微信小程序“多元调解”向人民法院申请诉前调解,人民法院调解员通过调解平台在线主持调解,线上办公,减少人员聚集。
三、尽量选择无接触诉讼立案。确需诉讼立案时,建议当事人优先选择青海网上法院()或微信小程序“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原移动微法院)申请网上立案,异地办理立案业务的诉讼群众可以选择跨域立案、网上缴费;也可选择通过邮寄方式办理立案(邮寄地址:西宁市城东区南山东路9号城东法院立案庭,邮编:,联系电话: -);如有信访诉求,建议优先选择邮寄材料方式处理;拟诉讼咨询、案件查询、投诉建议的健康生活温馨小提示,可通过12368诉讼服务热线办理。
四、当事人、诉讼代理人需要联系法官的,请优先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联系;相关法律问题及法官联系方式也可通过青海网上法院、12368诉讼服务热线查询。
五、如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正在治疗、隔离期间或因交通管制等原因无法参加庭审的,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向本院申请延期审理。
六、疫情防控期间,本院会尽可能利用我省已上线的青海网上法院或人民法院在线服务(青海移动微法院)等信息化手段,采用网上送达、电话通知、网上调解、网上开庭等不见面方式办理涉诉讼事项。
七、疫情防控期间,旁听人员可通过庭审直播网()了解具体案件的庭审情况。
八、疫情防控期间,本院不组织集中执行活动,执行案件的财产查控、处置、人员控制等工作可能会受到一定程度影响,敬请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理解。
九、因防控、抗击疫情导致暂停、暂缓实施相关执行事项的,案件办理期限顺延。
以上内容,请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和其他相关人员予以理解并配合执行。
诉讼服务平台:
1.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原青海移动微法院)(请搜索微信小程序)
2.青海网上法院()
3.人民法院调解平台()
4.诉讼服务电话: -
邮寄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南山东路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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